东湖片区新盘出炉:规建住宅、酒店等多业态

汕头房产焦点 2017-08-04 1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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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小编有话说 带你进汕头地道房产交流群 助君择好房 较新消息尽享 添加小编拉您进群 东湖片区新盘 濠江区东湖片区G01、G03-03地块为“三旧”改造项目,该宗用地通过协议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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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片区新盘

濠江区东湖片区G01、G03-03地块为“三旧”改造项目,该宗用地通过协议出让方式,由海悦度假村开发建设,应缴交地价款为16078.883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15096.034平方米(折322.644亩),其中住宅用途70年,商业用途40年,小区服务设施用地50年。

1.用地位置

濠江区东湖片区G01、G03-03(即原东湖湖口地段、南湖台商投资区E4、E5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用地,实用地面积316.180亩(含原广澳南湖台商投资区E4、E5地块间无法独立开发的国有道路用地、汕头海悦度假村有限公司及项下全资子公司可宏发展有限公司用地范围)。

2.用地规划

215096.034平方米(折322.644亩),绿化道路用地面积4309.483平方米(折6.464亩),实用地面积210786.551平方米(折316.180亩);

其中:①G01地块实用地面积187628.0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停车配建比例≥20%,地块内拟建多栋别墅及住宅。

②G03-03地块实用地面积23158.47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20米;停车配建比例≥20%,地块内应配建五星级酒店一座。

3.宗地红线所示范围

4.宗地规划详情

附:濠江区东湖片区G01、G03-03地块三旧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12号)、《关于印发汕头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2012]75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办事指引的通知》(汕府办[2012]128号)以及《汕头市“三旧”改造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并经濠江区四届二十五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汕濠府办函[2017]202号批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见附图红线所示范围)。

二、土地用途:住宅/商业用地(R21\B1)。

三、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途70年,商业用途40年,小区服务设施用地50年。

四、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五、改造方式:该项目由汕头海悦度假村有限公司自主改造。

六、出让地价:根据市人民政府汕府[2014]15号排名前列条排名前列款、第二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并报经四届二十五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该宗用地应缴交地价款为16078.8830万元。

七、应征收公共服务设施代建金:该项目暂不计核公共服务代建金,按应配尽配原则进行配置,待改造项目建成后竣工总验收时一并核定。

八、应配套廉租住房:该项目以认购廉租住房房源方式落实配建。

七、公示期限: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3日。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以及改造项目的土地权属等相关事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濠江区国土资源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濠江区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大道中段国土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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