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低缴费金额734.6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增加109.4元

汕头资讯助手1 2021-07-29 0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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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有新的调整: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4号)精神,从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有新的调整:

一、调整变化(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为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上限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00%,即22941元。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20年汕头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22的60%,即3673元。

2.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无变化例: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以较低缴费基数缴费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较低缴费金额为:734.6元,比调整前的625.2元,增加10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较低缴费金额为:250.08元(无变化)。“两险”同参月较低缴费金额合计:984.68元,比调整前的875.28元,增加109.4元。(详见下表)

二、注意事项因缴费金额变化,请绑定银行卡签约扣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7月1日起,在签约扣款银行账户预存足够金额,避免因余额不足导致自动扣款失败,影响您的社保权益。

1.如银行扣款缴费失败,请在7月31日前及时存够缴费金额,税务门将在月底前持续发起扣款。2.银行扣款缴费失败的参保人也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完成自行缴费。

来源:汕头今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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