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部门对道路升级改造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常态化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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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道路升级改造施工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阶段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对道路施工围蔽许可超期、围而不建等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落实工程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并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疏导和安全防护措施,较大程度降低对道路交通通行的影响,还路于民,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近日,交警部门发现,龙湖沟污水主干道上岸工程金环北路(汕樟北路至金新北路)、凤凰山路(汕樟北路至东厦北路)施工路段交通管制措施已经超期。经调查,该施工路段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按原定工期,该路段施工时间从今年7月18日启动至11月4日结束,但截至目前,该工程仍未完工,道路无法通车。
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该施工路段存在交通设施不完善、路段安全员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而且施工路段位于学校门口,人、车流十分密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市民的出行造成困扰。
11月22日下午,交警秩序管理大队民警对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对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警告,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落实工程计划,加快施工进度,较大程度降低对道路交通通行的影响,尽快还路于民。
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围绕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抓紧组织现场施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尽快还路于民。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对我市道路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开展常态化检查,一旦发现“围而不建”“超期施工”“超范围围蔽”等情况,一律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将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部门在此也呼吁各施工单位要加快施工进度,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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