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汕头社保全面推广“不见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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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出倡议,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较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全面推行社保服务“网上办”、线下“预约办”, 建议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减少往来实体大厅次数和外出时间,实现不接触办、不见面办,较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01
全面推广“不见面”服务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提倡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议广大群众尽量选择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汕头社保全面推广“不见面”服务,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和群众通过“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在线查询、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参保单位、参保人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560870442)或使用粤省事小程序等在线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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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粤省事”进行业务预约办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综合服务窗口已开通“粤省事”小程序预约办理业务渠道,您可提前至少1天通过“粤省事”进入“亮码”栏选择“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专区”进行业务办理预约。在预约时段内到达大厅后,通过叫号机扫描“亮码”所示二维码取号,即可到窗口办理业务。
03
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如您确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可以提前进行预约,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当前疫情防控需求,进入服务大厅需扫场所码、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并配合测温后进入大厅。行程卡带星号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服务大厅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待期间间隔就坐,有序等待叫号,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防止聚集。随行人员如非业务办理需要,请不要携带随行人员进入大厅。
04
暂停大厅志愿服务活动
2022年11月4日起,市社保局及各分局社保经办大厅志愿服务活动暂停开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汕头政务发布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