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收回河浦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鮀城情报局 2019-08-06 0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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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达濠客运站项目建设,弥补片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根据2018年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69期)的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四届九十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汕濠办文[2019]Z2-1066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河浦

为加快推进达濠客运站项目建设,弥补片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根据2018年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69期)的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四届九十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汕濠办文[2019]Z2-1066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河浦街道办事处位于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原河浦镇政府一工区存量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达濠客运站项目用地,现公告如下:

一、 收回土地面积、位置及范围:

收回土地为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原河浦镇政府一工区存量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2244平方米(折合18.366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收回磊广路原河铺镇政府一工区国有土地范围图》。

二、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

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汕濠自然资地〔2019〕12号)约定的收回补偿价格执行。

三、如对上述土地四至及土地他项权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相关异议书面材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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