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交警部门通过“随手拍”查处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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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上线试运营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功能,进一步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上线以来,市民反响热烈、参与度高,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已有多宗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工作人员在初筛举报材料过程中,发现大量材料存在车牌号码不清晰、现场位置不准确、未提供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图片与违法行为描述不符等问题。请广大市民朋友在使用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功能前,先了解以下注意事项,以便该功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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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随手拍举报适用区域:汕头市行政辖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请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之时拍摄,并于当天上传。举报者在对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或其它有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摄。
(三)举报资料应当清晰反映被举报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位移、动态行驶轨迹、违法日期、具体时分、违法地点等信息,建议优先采集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作为举报资料。
(四)举报交通违法的图片或视频,必须保证真实原始资料,图片不少于3张,视频不少于10秒,不得对图片进行任何修改或对视频进行剪切编辑。
(五)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协助交警部门查清违法事实。汕头交警将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部分随手拍举报
处置情况
1
举报内容:5月29日上午10时34分,号牌为粤DLFXXX的车辆在途经澄海区东里镇樟林古港路口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恶意别车,所幸右侧没有车辆经过,否则将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举报人:陈先生 )
处置情况:接报后,澄海交警大队三中队根据网民提供的情况迅速展开调查。6月1日晚,驾驶员到中队接受调查,并承认存在网民反映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员诚恳地接受了交警部门的处罚,并保证今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2
举报内容:5月30日下午2时23分,号牌为粤J8XXX的车辆在途经金平区大学路光华科技公司门前红绿灯路口时,不仅没有减速礼让正常直行车辆,还压线变道,闯红灯后直接掉头离开。(举报人:李先生 )
处置情况:根据网民举报情况,交警金平大队三中队立即通知号牌为粤D22XXX/粤J8XXX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及其所属车队安全员到中队接受调查。5月31日下午,民警对驾驶员妨碍安全驾驶及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在今后的行车中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中队领导要求其所属车队安全员要立即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会议,立即整改,杜绝车队司机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
3
举报内容:6月4日下午6时39分,号牌为粤D3UXXX的车辆在途经龙湖区外砂街道汕汾路与金林路交界处路口时,突然从左转车道加速压实线变道加塞,险些发生事故。(举报人:沈先生)
处置情况: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民警接报后,立即与该车驾驶员取得联系,并通知其到中队接受调查。6月9日上午,民警对到中队接受处理的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该驾驶员表示今后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确保安全。
4
举报内容:5月28日下午5时,号牌为粤D9FXXX、粤DSWXXX的车辆在途经澄海区溪南镇国道324线南砂乡亭路口时逆向行驶,十分危险。(举报人:林先生 )
处置情况:接报后,澄海交警大队三中队根据网民提供的情况迅速展开调查。6月1日,号牌为粤D9FXXX和粤DSWXXX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先后到中队接受调查,并承认存在网民反映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随即依法对两名驾驶员分别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两名驾驶员均认错认罚,并保证今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5
举报内容:5月31日下午2时6分,号牌为豫A80XXX、粤D31XXX的车辆于南澳大桥出岛方向路段实线变道逆行,十分危险。(举报人:郑先生)
处置情况:接报后,南澳县交警部门对两车的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逆行的严重危害性,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不定时通过“双微一抖”平台、本市主流媒体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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