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我市将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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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粤府〔2017〕71号)和国家关于规范省级统筹的要求,为科学动态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片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片区的通知》。
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片区划分。其中,广州市、深圳市和省直为排名前列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为第二类片区,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为第三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第四类片区。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各片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分别按本片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本片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所在片区缴费基数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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