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低于3万元可免征增值税

广州日报 2016-09-03 09: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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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其中明确个人出租房屋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可分摊成月租金缴税,平摊后月租金低于3万元的还能免税,此举将减轻房东的税收负担。不过记者了解到,此项政策在广州早已实行,因此新政对广州房东影响不大。此外,国家公告还明确了预付卡开票规定,企业利用预付卡各种名 义开票“做假账”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其中明确个人出租房屋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可分摊成月租金缴税,平摊后月租金低于3万元的还能免税,此举将减轻房东的税收负担。不过记者了解到,此项政策在广州早已实行,因此新政对广州房东影响不大。此外,国家公告还明确了预付卡开票规定,企业利用预付卡各种名 义开票“做假账”的漏洞也将被堵住。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如果一次性收取多 年租金,也可以分摊至月租金纳税,平摊后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还能免税。这将大大减轻房东税收负担。

预付卡新政堵住漏洞

记者了解到,在实行营改增试点之前,在广州乃至广东已经实行一次性租金分摊纳税的做法,因此此次新政对房东的影响不大。有税务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营改增之前各地做法不一,此次政策把各地做法规范统一起来。

《公告》还明确预付卡的发票开具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告》规定售卡方(售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 税,不得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对开具项目进行详细规范。这不仅有效解决了预付卡行业开具发票不统一问题,消除企业的涉税 风险,而且客观上也有利于加强预付卡“灰色地带”监管。

明确限售股解禁征税规则

记者了解到,以往售卡方在开具发票时,可能会要求以差旅费、餐饮费和办公用品名义开具发票,而此次出台的新规将有效堵住这方面的漏洞。

《公告》还明确,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三种情况确定买入价。一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 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二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三是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 价为买入价。

此外,《公告》还解决了建筑企业异地办税难题、减轻征纳双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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