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住建局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注意这13种风险情况

说汕道市 2021-10-30 15: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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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房产调控政策似乎有愈演愈烈趋势,面对前景不明的楼市,购房者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近期,老牌百强房企高额负债、暴雷风险新闻层出不穷,原本热闹的土拍市场也突然踩下刹车。

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房产调控政策似乎有愈演愈烈趋势,面对前景不明的楼市,购房者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图源|网络近日(10月13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发布了《广东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下简称《提示》)。《提示》对房产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交易付款风险、转入款账户不匹配、违规操作等多种风险进行提示。

01

交易付款需谨慎

在交易付款方面,《提示》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即是风险。

02

账户信息前后不一致

开发企业提供信息不一致方面,《提示》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同时签订装修等“双合同”的即是风险。

03

签订合同需细心签订合同方面,《提示》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网签备案的即是风险。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是风险。

04

其他违规操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即是风险。正文如下:

实际上,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背后原因其实不难得知。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整体而言,当前房企面临五大困难,涉及销售、融资、债务、经营和投资等领域。

每日经济新闻也指出,今年以来,房企债务违约频现,一些头部房企面临无钱还账的窘境。根据克而瑞统计,截至目前债务违约房企包括中国恒大、华夏幸福、蓝光发展、协信远创、泰禾集团、中国泛海、北大资源、阳光100中国、新力控股、花样年等。

房企无钱还账、违规操作频现,面对近期地产风险暴露程度加大,央行也频频出手“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各地也纷纷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各位购房者,购房需谨慎,在面对交易付款、签订合同等操作时要细心细心再细心!

· 信息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经济网、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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