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平方米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拟大幅提高43%

汕头资讯助手1 2021-11-05 0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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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11月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资金收存支取、监督管理四个部分31条。

《办法》显示,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资金“管好不管死”,修订主要完善调整了“招标选取监管银行”“实时共享政务信息”“提高资金监管额度”等方面。

针对监管银行,《办法》明确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坚持银行监管、政府指导、多方监督、保障建设的原则。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银行承担监管工作,开发企业在中标银行范围内选择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同时,对中标银行履职情况定期考核,淘汰递补。

《办法》提出,监管银行通过北京银保监局金融专网和市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实时共享房屋网签和入账信息,便于监管银行掌握销售情况和入账资金。

在穿透审查方面,《办法》明确市住建委及北京银保监局通过金融专网共享开发项目销售进度、网签备案明细、监管账户交易明细等信息,与监管银行上报数据交叉核验;穿透监测开发企业与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情况。

在入账管理方面,《办法》将现行的先网签后入账,调整为先监管保护后网签,即购房人只有将定金、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开通网签,确保预售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入账。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可由各区根据企业信用水平、经营状况、交付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平方米不低于5000元,较此前大幅提高43%。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认真研究分析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预售资金安全,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王佳飞 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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