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大高级功能区有了“基本法” | 三个条例本月起施行

汕头资讯助手1 2021-11-02 09:20:5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今天开始,《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正式施行。

今天开始,《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的三大高级功能区从此有了自己的“基本法”,这是汕头经济特区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央、省、市媒体介绍三个条例出台的意义、内容、亮点。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华侨试验区是我市的三大高级功能区,承担着改革发展和开放创新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重要载体。

汕头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

何敏

三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有力举措和重大成果,对于在法治轨道上保障高新区、综保区和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助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具有重要意义。

高新区条例建立“一区多园”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提出建立“一区(高新区)多园(高科技园)”建设和管理模式,制定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研发、设立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区内落地、实现产业化;引导各类资本和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汕头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林锡波

《条例》的出台不仅有效解决了汕头高新区建设发展中管理体制不顺畅、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力责任不清晰、先行先试无依据等问题,还将前期探索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用法治手段保障全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综保区条例推进五大中心建设

《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提出要精准招商,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五大中心;支持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支持综保区产业发展方式;建设综保区产业发展和生活配套区,实现综保区与濠江区、汕头港内外联动发展。

汕头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春松

根据汕头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条件、基础、资源和禀赋

我们五大中心的建设是各有侧重,首先重点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我们研发设计中心、检测维修中心,我们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华侨实验区条例强化招商引资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提出要强化招商引资,制定投资促进政策,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深汕深度协作。支持侨资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行业协会等设立总部或者区域性总部。支持金融对外开放与跨境金融合作,试点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和监管创新,推动股权市场建设,发展供应链金融。《条例》还设有“文化合作”专章,从医疗服务、科技创新、文旅产业等方面充实华侨试验区对外文化合作的内容。

汕头华侨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陈斌

《条例》的颁布将为华侨试验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宝贵的发展机遇,下来,华侨试验区将以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为总目标,形成全链条、精准化招商引资服务体系。

来源:汕头新闻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