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挟跳楼讨欠款 扰乱秩序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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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欠款,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本无可厚非,但如果采用过激的方式来讨要,那就可能涉嫌违法了。今天上午,一名男子就因为以跳楼相要挟追讨欠款,结果被警方带走审查。
今天上午9点多,华侨试验区派出所接110指令,有群众报称,一名男子因讨要工钱未果,意欲跳楼。接警后,派出所立即指派民警到场处置。
去到现场就发现有一名工人坐在顶楼那里,因为讨薪无果,就要轻生跳楼,在那边情绪比较激动,我们民警和消防队员就对他进行安抚、劝导。
——华侨试验区派出所民警 蔡昆鹏
经初步调查,今天早上8点半,吊车老板李某到龙湖区国瑞会展中心,找某公司负责人朱某讨要吊车租金108600元,因朱某不在现场,工地工程部的领导答复工程款已按进度款付给朱某,要钱就找朱某,他们不管这事。李某听后情绪非常激动,于是爬上国瑞会展中心五楼楼顶,欲通过跳楼的方式威胁工地老板,进而讨要欠款。在现场,民警和消防人员对李某进行安抚、劝阻,期间,某公司负责人朱某通过转帐的方式,转了10万元到李某的账户。待李某情绪稳定后,民警和消防人员抓住机会,将李某抱住并带到安全地面,经120医生检查,李某并无大碍,随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他的行为属于以跳楼轻生来讨薪的违法行为,涉及到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所以这种行为是特别不可取的。
——华侨试验区派出所民警 蔡昆鹏
我确实也不应该这样做,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还太小,我做错了也很后悔,后悔这样做,还惊动了派出所、消防部门都过来了。(本来)合理合法解决这事就行了。
——李某
警方提醒,劳动者讨要欠款,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切不可意气用事走极端,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履行义务,按时支付所欠款项。
呼吁广大劳动者不要采取跳楼轻生这种极端过激的行为来进行讨薪维权,还是要通过正确的、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力。第二点也警示广大的用工单位,不能出现恶意欠薪、拖欠工资的行为,这样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
——华侨试验区派出所民警 蔡昆鹏
来源:sttv今日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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