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竣工环保验收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 2016-08-16 11: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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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地产总公司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及明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前公示 根据汕头地产总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及明渠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

汕头地产总公司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及明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前公示

根据汕头地产总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及明渠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及明渠工程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西部生态城范围内(汕头大学南侧片区A21西侧地块)

三、建设单位:汕头地产总公司

四、验收调查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2013年12月5日,我局以汕市环建〔2013〕105号批复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及明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35167.7平方米(约合52.751亩),实用面积24907.5平方米(约合37.361亩),包括用地土地平整和排水明渠工程,  其中用地土地平整包括场地清理、池塘与山丘平整;排水明渠主要将原来天然土沟进行改道改造,建设明渠。

六、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汕大南侧片区一期商业商务用地平整及明渠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调查结果,项目施工期基本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意见提出的措施和要求:

1、项目未涉及爆破作业,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少鸣喇叭,减速慢行。

2、施工现场洒水施工过程喷洒适量的水,明渠施工过程使用商品混凝土,降低扬尘污染,运送散装物料车辆加蓬盖,较大限度地减少扬尘产生。

3、明渠施工时在周边设置临时沉淀池,开挖产生的泥浆水经充分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

4、施工期以石、砂等类型为主的弃方,运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