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东省乡村振兴考核结果公布,汕头获评“优秀”,这一专项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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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通报了2021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汕头市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本次实施考核工作还评议了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专项工作优秀地市。其中,汕头市位列生态振兴工作成效第二名。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域乡村振兴,练江整治是汕头绕不开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练江流域综合治理的主战场,汕头市要以超常规举措全力攻坚练江水污染整治,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厚实的生态本底。汕头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农业农村优势,按照“乡村振兴,示范带动”的要求,全力打造一批潮汕乡村风貌明显、富民产业突出、文化特色鲜明、美丽和谐宜居的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带。
据了解,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和《2021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要求,今年3月至9月,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情况进行了考核。总体来看,全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为实现“五年见到显著成效”打下坚实基础。
考核结果显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综合评价均为“优秀”等次;22个省牵头部门综合评价为“优秀”;17个省参与部门综合评价为“优秀”。省考核核查组相关单位参与等次评定,但不进行排名,综合评价均为“优秀”。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为鼓励先进、强化示范,对位列各片区前2名的地级以上市即珠三角核心区的广州市、深圳市,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的汕尾市、茂名市,北部生态发展区的清远市、韶关市;牵头部门前3名的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参与部门前3名的省委改革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以及各专项工作优秀地市给予通报表扬。
值得一提的是,经相关部门提出,考核核查组核查,分别评议粮食生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综合改革、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城乡融合、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投入、农村金融、耕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圩镇建设、农村集中供水等重点专项工作成效列前三名的地市。
来源:汕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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