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了一个月病假,这个月工资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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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突发事情,打工人有哪些假▼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一)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来源: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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