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新规 防止民办中小学收费过高

汕头资讯助手1 2022-12-01 09: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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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就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民办中小学收费要坚持公益属性,在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上也有了新的规定,防止过高收费。

多年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就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民办中小学收费要坚持公益属性,在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上也有了新的规定,防止过高收费。

一说起民办学校,不少家长都会认为,学费、住宿费等较高,对一个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开销。

民办学校,首先要经济条件比较好吧,还有一个就是,如果能够上公立,肯定是选择公立的。

——市民

亲戚有送孩子到民办学校的,学费方面肯定会比较贵啊。

——市民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就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要坚持公益属性,全面落实非营利性和成本补偿原则,从严加强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费。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入学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收费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学费标准。插班生或因病等原因休学期满继续学习的学生,按随读年级标准收取学费,不得重复收费。

这一点应该是对那些家庭条件稍微差一点的会好一点,促进教育公平。

——市民

能够减轻压力,希望相关部门在价格方面,控制在政府的监管范围内。

——市民

意见稿还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同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原则上至少执行三年方可提出调整申请。住宿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住宿条件未发生明显改善的,不得提出调高住宿费定价申请。此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软件)、学具、报刊杂志等资料;不得收取讲义费、试卷费、押金等费用;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变相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等。目前,管理办法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像民办学校的话,收费还是不要太贵,如果再额外收取试卷费和培训费的话会涉嫌违规,增加学生家庭的负担,对这种行为要加强整治。

——市民

来源:sstv今日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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